随着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提速扩面,第十批国家药品集采报量工作已于10月18日正式启动。
10月16日,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率先发布《关于报送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需求量的通知》。根据《通知》中披露的报量药品清单文件来看,本次国家药品集采纳入62个品种共263个品规,创历次国家药品集采数量新高。
其中注射剂至少35个,占比超过一半;其次为口服常释剂型,共有约19个品种入选,占比超过30%。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这62个品种在2023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的销售规模合计接近550亿元,其中不乏超10亿元的大品种,数量多达20余个。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其销售规模高居榜首,去年销售额超过30亿元,稳坐抗肿瘤化药TOP5的宝座。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普遍认为该报量目录仅为初步筛选结果,并非最终确定的目录。相关部门将根据医院反馈的品种用量进行进一步评估,最终确定采购目录。
《通知》显示,医疗机构填报时限为今年10月18日—10月28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
医疗机构报量低于其历史采购量80%时,要求作出说明。对于有历史采购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将在后期落地执行监测时重点关注。针对2022年和2023年新纳入医保目录、指南推荐地位提升等使用量呈上升趋势的品种,要求报量力争达到历史采购量的100%。为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品种不设医疗机构报量下限,对抗微生物药物允许在历史采购量80%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
上述《通知》还提及,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经考核后有一定比例将作为医疗机构结余留用,结余留用资金的计算基数与报量直接相关:在完成约定采购量的情况下,报量多,结余留用资金就多;报量少,结余留用资金就越少,不报量的品种无结余留用奖励。
不过,报量目录不等于最终的集采目录,在报量之后,或许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本次集采的入围门槛也再次提升,需达到7家及以上企业方可参与,这一变化延续了此前集采门槛持续升高的趋势。回顾往期,前六批集采基本要求“原研+仿制”达到3家即可纳入,而第七批则提高至4家及以上,第八、九批更是将门槛抬升至5家及以上。
附:报量药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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