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晚,东莞市住建局联合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东莞取消限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本政策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
《通知》称,为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东莞实际,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取消东莞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同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东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文件内容与新政不一致的,以新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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