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韵国际控股发布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公司接获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14日的通知(要求通知书)。根据要求通知书,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按照吴军(提出要求的股东)的指示以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代理人身份提出要求。
根据要求通知书,提出要求的股东已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49条要求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公司普通决议案:
1.动议根据细则第74条罢免杨自远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自本决议案通过起即时生效;
2.动议根据细则第74条罢免孙兴宇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自本决议案通过起即时生效;
3.动议根据细则第74条罢免褚迎红的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自本决议案通过起即时生效。
于呈交该要求当日,提出要求的股东实益持有1.98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股东大会上附带投票权股份总数约20.01%。
此外,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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