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据公告披露,该公司计划为其控股股东新湖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恒兴力提供总额达5.87亿元的担保。此项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来看,新湖中宝将为新湖集团提供4.05亿元的担保,为恒兴力提供1.82亿元的担保。被担保方新湖集团和恒兴力的基本财务情况亦在公告中详细列出。新湖集团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3.48亿元,主要从事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贸易、投资等领域。而恒兴力则是新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2.61亿元,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担保额度、担保方式、融资期限以及保证期间等详细信息。对于新湖集团的担保,债权人为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担保额度为2.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对于恒兴力的担保,债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担保额度为1.82亿元,担保方式和融资期限与新湖集团相同。
公告还披露了新湖中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目前,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51亿元,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24.24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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